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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管理
关于做好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27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最后编辑:人事处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桂教师培〔2022〕3号)文件要求,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做好项目宣传、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国家留学网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91)和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二、留学身份及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年龄不超过55周岁。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12个月,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博士后,留学期限12—24个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申报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 5月1日—12日,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网上报名。

材料报送时间:5月9日前,申报人提交相关材料到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审核;5月12日下班前,二级学院/部门将申请人所有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临桂校区明德楼41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shizike@glm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要求

1.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要求准备材料,所有纸质材料一式2份(国外正式邀请信须附上中文翻译件),每份材料均需要贴免冠照片,无须装订,按顺序用回形针别好。

2.系统自动生成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由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填写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应重点对申请人的品德修养、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方面出具有针对性的评价(限300字以内)。

五、注意事项

1. 所有申请人需向所在二级学院/部门递交申请,由所在二级学院/部门评审推荐,不受理个人申请。

2. 近五年来已受国家、自治区及学校资助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原则上不得再申请。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2538119。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桂           教师培〔20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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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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