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71号)文件要求,2023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定于11月进行,现将我校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是在广西高校教师岗位(含在职、聘用、拟聘,不含兼职教师),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的中国公民。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高校教师资格要求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此项不作要求。
(四)取得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五)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和理论考试成绩合格。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此项不作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学人员只需提供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明材料。
(六)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要求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七)高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认定时,除满足以上六项条件外,还需提供由学校人事或教务部门出具的系统讲授1门以上(含)人才培养计划规定课程证明。
二、报名及确认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2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认定信息。
(二)确认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7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前将申请材料交到所属二级学院/部门或直属附属医院教学管理部进行信息确认。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账号注册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 // www. jszg. 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注册具体操作方法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申请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二)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相关报名流程如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后,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申报流程。
2.申报第一步:完善个人信息。点击“个人信息中心”,申报人须根据报名条件要求完善个人身份、普通话证书、学历学籍、学位证书等信息。
3.申报第二步:仔细阅读申报须知。
4.申报第三步: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其中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5.申报第四步:选择认定机构。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为“任教高等学校所在地”,选择省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选择资格种类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选择认定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6.申报第五步:选择确认点。此为关键步骤,申请人须选择自己所在的学校。如选择不正确,会导致无法确认。
7.申报第六步:填写申请信息,上传个人电子证照和在《个人承诺书》上签名。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身份信息,并对自己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上传个人电子证照的要求:
(1)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例如:001.jpg;
(2)照片大小不得超过190kb,尺寸要求:290像素≤宽度≤300像素,408像素≤高度≤418像素;
(3)上传的个人电子证照必须为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白底证件照(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必须与上传的电子证照同底版。
8.申报第七步:认真核对、确认所填申报信息。
9.申报第八步:同意“个人承诺”,提交认定申请。确认已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10.申请人登录。登录后可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查看申请状态等信息。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确认点(申请人所属二级学院/部门或直属附属医院教学管理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个人承诺书”签名须正楷手写)。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体检表上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照片栏和体检结论栏应加盖体检医院专用章。体检表空白表(见附件)由申请人自行用A4纸双面打印。桂林市的指定体检医院为yd云顶集团官网附属医院和广西师范大学医院。
(三)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经学校确认点核对后原件退还本人,下同)。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如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五)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如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无需提交)。取得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信息由自治区教育厅在后台统一比对核验,如核验通过无需提交,如无法核验比对的则由自治区教育厅通知我校,由申请人提交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
全国统一样式的《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与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成绩单效力相同,可直接作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
(七)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成绩报告单和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
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拟聘文复印件作为免考依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学人员只需提供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符合免考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学籍成绩登记表复印件。
(八)免冠小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报名环节和体检环节照片一致)。在背面注明本人的学校和姓名,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请依序整理。
(九)由教务部门出具的系统讲授1门以上(含)人才培养计划规定课程证明(附属医院临床教学类申报人员需教务处盖章确认)。
特别提醒: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填报及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须按顺序依次排列,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不予受理。
五、材料审核上报
(一)材料审核
申请人所属二级学院/部门或直属附属医院教学管理部负责审核申请人的认定材料。
1.检查申请人所交材料是否齐全,如不齐全则应及时告知申请人限时补交。
2.核对原件、复印件是否真实一致,如真实一致即在复印件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的字样。
3.检查申请人所交材料填写是否有漏项,“体检表”是否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是否有漏检,照片是否盖上骑缝章,体检结论是否注明“合格”字样并加盖体检医院专用章等。凡结论“检查项目无异常”、“健康”等都将视为体检表填写不规范,由申请人到体检医院核实并更正。
4.检查申请人的相片背面是否写有学校、姓名。
5.检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个人承诺书是否清晰。
特别提醒:各相关部门务必尽到材料审核义务,因网上申报系统给学校审核提交数据的时间比较短,所有材料一经上报,不再返回补充,如因个人申请材料不全不符、单位审核把关不严不能成功上报认定,责任自负。
(二)材料上报
各相关部门/单位审核无误后,报送以下材料:
1.申报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简明表(见附件)
除档案号和复审项由学校人事处师资科填写外,其他内容均由审核单位填写。“博士、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务必按类排在前列,打印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到343783010@qq.com。
2.申请人的认定材料
以上材料须于11月27日上午下班之前以单位形式统一报送到学校人事处师资科(临桂校区明德楼415办公室),逾期不收材料。
六、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所有教职工按时报名,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防止出现漏报和错报,同时加入桂医岗前培训及教资认定QQ群(群号:175563466)。报名和材料最终确认都是在网上完成,一旦超期,无法补报,请各单位和申报人员务必严格遵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师资科,联系人:孙利,联系电话:0773-2538119。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广西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简明表
人事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