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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医安稳〔2024〕3号 关于做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的通知

【来源:桂医安稳〔2024〕3号 关于做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4-25 】

校直各单位、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务措施

聚焦学校本部、直属附属医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隐患,重点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全面自查自改。各单位、部门要紧盯风险隐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彻底清理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并纳入日常防火检查重点内容。

(二)严格执法检查。各单位、部门要发挥审批监管作用,在涉及新建、装修时严格审核,防止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把好源头关。学校有关部门要坚持多暗访、多通报、多约谈,定期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和“回头看”,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要督促责任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隐患问题,严防问题隐患反弹,确保“生命通道”畅通。对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有关单位、部门,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态度坚决,依法依规处理。

(三)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播放典型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和法律法规要求,组织专家深入解读《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引导师生员工主动自觉参与“拆窗破网”行动,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

二、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4年4月底前)。各单位、部门要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全面动员发动,逐级递进推动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5月至12月底)。学校、直属附属医院要全面查清本单位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突出风险隐患并完成整治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各单位、部门要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检查指南和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落实“两个至上”、强化“两个根本”,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压紧压实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见效。

(二)坚持统筹推进。要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推动解决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深层次突出问题。

(三)严格督导问效。要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列入日常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内容。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学校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季度带队对本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对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有关单位、部门(见附件1)于2024年4月起,每月20日前(4月份请在4月30日前)书面向学校保卫处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见附件2、附件3),直至排查整治工作结束。联系人:周伟纯,邮箱:bwcxf@glmc.edu.cn


附件:1.各有关单位、部门名单

      2.全区“拆窗破网”行动工作统计表

      3.全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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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