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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采购保存管理制度

作者: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8-25

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1.1 由实验室专人负责采购,并在专业经销单位采购,采购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具有安全标签,并索取最新版本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1.2、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和使用特点,化学危险物品的供应采用少量多次的进货方法。

 

2、危险化学品贮存及管理

2.1、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统一储存于安全保险柜,并按不同的化学危险品进行隔离、隔开、分离等方式贮存。

2.2、化学危险品储存安全柜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注意防火、防电、防水。

2.3、安全保险柜钥匙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培训,接受专门的专业知识教育。

2.4、化学危险品入安全柜前,均应按合同或领料单检查、验收、登记后方可出入柜。

2.5、接收化学危险品时,应清楚品名、编号、化学分子式、物理化学性质。

2.6、进行入安全柜验收,检查其包装有无水湿、雨淋或沾染其他物品,封口是否严密,有无破损漏撒,有无安全标签,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放入安全柜储存。

2.7、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各种化学危险品的泄漏应急措施中毒的急救方法和消防灭火措施。

3、使用管理

3.1、化学危险品在使用时要严格按照安全要求执行,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3.2、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3.3、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使用场所饮食。

3.4、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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