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各二级院(系):
现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优化调整和申报工作的通知,电子版文件见附件。根据通知要求,
一、我校将按照《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执行安排做好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2021年实验室评估的初评拟于10月进行,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拟安排在11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自治区重点实验按照通知要求登录“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keyanyun.myclub2.com),在平台上填报重点实验室建设成效基本信息。
二、新一轮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于2021年9月20日起登录“广西高校科研管理服务平台”填报申报信息,于10月12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杨干清。联系电话:5892229
科技处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