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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西科技成果转化 中试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3    作者:科技处     来源: 自治区科技厅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桂政发〔2021〕39号)和《科技强桂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桂办发〔2021〕14号)文件精神,根据《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桂科成字〔2021〕110号)和《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暂行管理办法》(桂科成字〔2021〕114号)文件要求,为完善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科技成果中间试验科研开发能力,推动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自治区科技厅决定开展2023年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申报认定工作。为确保我校2023年度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要求

详见《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暂行管理办法》(桂科成字〔2021〕114号)文件相关内容。

二、申报认定程序

详见《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暂行管理办法》(桂科成字〔2021〕114号)文件相关内容。

三、申报材料格式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申报书》(附件6)《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7),具体格式详见相关附件。

四、政策支持

科技厅可对通过评审获得认定的自治区级中试基地,后续优先获得申报广西科技计划相关开发项目支持。

五、有关事项

(一)请校直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梳理本单位科研项目和成果,依托优势学科和团队,结合相关专业、行业科技创新能力、产业发展实际需要,按照中试基地建设认定分步实施原则,择优重点推荐,推荐基地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条件:

一是符合自治区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要求,在促进成果转化,推进行业和区域产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引领作用。

二是体现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原则,优先支持“科研机构(高校)+企业”或“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共建方式联合申报。

三是原则上暂不支持与已获得认定的自治区中试基地研究方向同质性的单位。

四是原则上暂不支持尚未完成转制任务的转制性科技机构。

(二)请各单位于2023年3月21日1800前完成中试基地认定申报材料编写工作,并将打印的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7份)报送至临桂校区明德楼305室,电子版(PDF)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glmc.edu.cn。逾期提交者不予推荐。

(三)未尽事宜联系:

1. 科技处

联系人:杨  

 话:0773-5302269

2. 广西科技经济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善会、贾艳桦

 话:0771-5820566、5862686

3. 自治区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联系人:卢慧玲、雷鸿雁

 话:0771-2631902、2618463


附件:自治区2023年度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相关材料

                                     科技处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