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吴岩司长的《深化新教改,打造新形态,提高新质量》报告精神,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夯实教师授课基本功,促进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理论课课堂教学”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人员
1.校领导和校级督导专家。
2.二级学院党政领导和院级教学督导组成员。
3.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导师。
二、检查方式
随机抽查听课。
三、检查时间及对象
本学期第四周至十八周的全校理论课授课教师。
四、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授课教师对教学内容的熟悉程度,备课情况;授课条理性,感染力;师生互动、课堂气氛等。
五、检查反馈
学校将定期将检查情况进行全校通报。
如有疑问,垂询教学质量管理科王老师、杨老师,电话:5891110。
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