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过渡期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帮扶联系工作的通知
  • 作者:振兴办
  • 编辑:振兴办
  • 发布时间:2021-11-11

校直各单位、部门:

 为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根据“四个不摘”的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在2021年11日至18日开展一次走访慰问脱贫户、监测户活动,本次活动重点是对监测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有帮扶任务的干部,对脱贫户采取电话的形式进行慰问,对监测户要求下点入户慰问,本次发放慰问品每户100元,由乡村振兴办统一采购,需要用车的帮扶干部请与振兴办联系。要求帮扶干部提高政治站位,自行安排时间,主动与贫困户对接,确保帮扶任务的完成。


   振兴办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