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工作的通知
  • 作者:付俊
  • 编辑:付俊
  • 发布时间:2021-10-27


校直各单位、部门: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花样不断变化,涉及高校师生群体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有发生,造成部分师生财产重大损失;个别学生受利益驱动,法治观念淡薄,易被不良信息诱惑,直接或间接参与违法犯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和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系列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师生反诈防骗安全教育,提升自我保护能力,根据自治区公安厅、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决定于2021年10月起开展“创建无诈校园”系列活动,与公安机关联合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校园反诈防骗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反诈防骗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横向串联作用,大力推进落实“全社会反诈”。

二、建立广泛的反诈防骗工作宣传阵地。保卫处要加强与辖区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邀请反诈民警到校进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讲。每学期至少要举办一次预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知识和普及涉诈手机卡、银行卡(即“两卡”)概念等有关知识的专题讲座,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消费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保卫处“桂医安稳”公众微信号已发布防诈骗等安全教育内容,请教职工、学生关注保卫处“桂医安稳”公众号加强学习。

三、积极倡导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与关注“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各单位、部门要积极倡导广大教职工、学生及师生的家人、亲友下载、安装、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并关注“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启动“来电预警”功能,携手建起反诈防火墙,增强自身反诈防骗免疫力。

四、建立校园反诈工作联动新模式,健全机制合力实现重点保护。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广大师生员工的日常管理,发现师生员工受骗或误入参与网络违法犯罪的行为要及时规劝并通报属地公安机关,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避免。要保护当事人个人信息,对师生员工的涉案(事)件信息要严格控制知晓范围,避免造成二次伤害。以问题为导向,消除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组织反诈知识专题考试,提升师生知识运用及灵活应对能力。各单位、部门应依托反诈防骗知识考试系统(可关注“广西反诈中心”或“南宁市反诈骗”微信公众号,选择公众号中的“防骗考试”栏目),组织广大师生员工在线上统一参加反诈防骗知识学习及测试。研究生学院、各二级学院(系)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反诈主题班会,对新入学和即将毕业的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宣传。

六、开设校园宣传专项内容,营造浓厚的反诈防骗宣传氛围。宣传部、校团委、学工处、保卫处在校园主要道路、醒目位置悬挂反诈宣传横幅标语,积极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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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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