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防疫通告•五十八】关于做好青岛市有关人员信息排查统计工作及防控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校防控办  时间:2020-10-13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近期青岛市出现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有关人员信息排查统计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教办〔2020〕440号),为进一步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切实加强我校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控措施,现就开展我校疫情防控有关人员信息排查统计工作及防控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含在编、非在编、挂职、借用、跟班及聘用人员和学生(含校外实习生)。

二、排查范围

9月27日以来有青岛市居旅史的相关人员,含来自青岛市、去过青岛市、接触来自青岛市的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专人负责排查和情况统计,确保做到全面覆盖、不漏一人、底数摸清、情况准确、按时报送。

(二)准确摸排统计上报人员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错报。学生情况由学工处、研工部负责收集统计,教职工由人事处收集统计,并于10月14日11时前将《排查统计登记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学校防控办贺老师汇总。邮箱175105680@qq.com  ,电话3662381。

(三)加强核酸检测工作

凡是自 2020 年 9 月 27 日以来所有青岛市居旅史的人员,纳入“应检尽检”重点人群范围,开展核酸检测。从青岛市楼山后社区返校人员实施 2 次核酸检测(纳入学校管理后立即开展第 1 次 ,7 天后开展第 2 次)+14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其他青岛市居旅史的人员实施 1 次核酸检测(纳入学校管理后立即开展)+14 天自我健康监测。

(四)加强健康管理服务

2020 年 10 月 12 日起,从青岛市返校人员须持有 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方可入校;入校后主动向所在单位、部门报备(学生情况由学工处、研工部负责收集统计,教职工由人事处收集统计,并于每天下午下班前报学校防控办贺老师3662381汇总),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立即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前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除必要的工作和生活外,不外出、不聚餐、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需及时到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我校师生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青岛市,如确需前往,要做好相关请假手续,往返途中请做好个人防护,从青岛返桂后,主动配合做好防护措施。

2.师生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的卫生习惯。

3.师生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或学校指定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一旦发现有隐瞒情况,且造成疫情传播后果,将承担法律责任。

 

附件:排查统计登记表

 

yd云顶集团官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