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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学校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发布日期:2024-06-04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清廉学校建设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广西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保障。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清廉广西建设新部署新要求,推动清廉学校建设全面提质增效,根据《清廉广西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持学方略、谋创新、抓落实,围绕党风优良、校风清明、教风清正、学风清新的目标,以“四大行动”为抓手,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节奏不变,推动清廉学校建设全面提质增效。

到2026年底,全区学校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明显提升,一体推进“三不腐”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廉洁意识进一步增强,监督体系更加完善,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校园风气更加清朗;广大教师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彰显,师德师风更加纯正,教风学风更加清新;廉洁文化深入人心,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优良党风巩固行动

1.深化理论武装。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和“首课”机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运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持续开展学校“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上廉洁党课、年轻干部话清廉活动。〔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各设区市清廉学校建设专责小组,各学校〕

2.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加强政治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政治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融入日常、融入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政治监督,着力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关于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明确的重点任务,在政治监督上主动作为、精准发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加强请示报告制度执行。〔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各设区市清廉学校建设专责小组,各学校〕

3.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深入实施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深化年行动,分层级、分领域抓巩固、抓拓展,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强化院系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严格落实校(院、系)两级议事决策规则。落实高校附属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落实民办学校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健全董(理)事会、校务委员会、监事会的议事决策规则。常态化开展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排查整顿,纠治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各设区市清廉学校建设专责小组,各学校〕

4.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准确把握目标要求和学习重点,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突出目标导向,坚持领导带头,注重深学实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全面掌握其中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成为学方略、谋创新、抓落实的过程。〔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各设区市清廉学校建设专责小组,各学校〕

(二)实施清明校风促进行动

5.提升学校治理效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重大改革事项决策流程,提升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围绕教育强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中心任务,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对制度性文件进行“废改立释”工作,努力解决现行制度缺失和体制机制障碍,为依法治校、依章办事提供科学的制度保障。细化党务、校务和信息公开目录,不断提高“三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推进阳光管理。加强校园信息化平台建设,深化数字化改革,完善大数据应用,建立数字化监督体系。健全完善权力执行“可追溯”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不断织密学校反腐败制度笼子,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保障。〔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各设区市清廉学校建设专责小组,各学校〕

6.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深入查处教育系统腐败案件,遏制学校营利冲动,坚决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科研经费、后勤管理等谋私贪腐,深化对高校附属医院、医药等领域腐败治理。坚决惩治“靠教育吃教育”突出问题和师生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重点聚焦“校园餐”安全管理、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教材教辅资料征订、教育乱收费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加强分析研判,梳理存在的问题不足,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加强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拓展和延伸专项治理的广度和深度。〔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审计厅、科技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设区市清廉学校建设专责小组,各学校〕

7.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防止铺张浪费,严查违规吃喝、收受礼金等行为。坚决纠治口号响落实差、搞本位主义、做表面文章等问题。紧盯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紧盯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紧盯加重基层负担的情况,持续纠治文山会海、层层加码和“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持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勇于担当、尽我所能、积极作为,以务实态度推进工作、抓好落实。〔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各设区市清廉学校建设专责小组,各学校〕

(三)实施清正教风提升行动

8.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突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重要管理岗位的监督,建立学校“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紧盯重点领域,强化“8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多措并举织牢织密监督网,着力构筑拒腐防变的牢固防线。坚持激浊扬清并举、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统筹推进干部的选育管用,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和交流培养,深入实施干部专题培训,落实《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和《广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引导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好新一轮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队伍质量。〔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各设区市清廉学校建设专责小组,各学校〕

9.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思政教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标准(试行)》。督促学校配齐配强思政课教师、高校辅导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和从业禁止制度,严肃惩处违规行为,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压实各地各校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与考核评价、发展规划、资源投入等指标联动。加强科研学风作风建设,建设学术不端与师德师风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理机制。健全教师荣誉体系,精心组织开展好教师节、教师入职、教师荣休等重要节点活动,选树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等各类师德典型,弘扬尊师重教风尚和教育家精神,营造“大先生”涵育的良好生态。〔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设区市清廉学校建设专责小组,各学校〕

(四)实施清新学风提升行动

10.守正创新学生思政工作。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高质量开好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在全面推进“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基础上,拓展实施“立德树人”工程,持续增强立德树人针对性、实效性。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聚焦学生身心健康,强化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推进自治区级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共同体建设,进一步丰富课堂资源,建设好汇聚优质课程资源和思政教学优秀案例数据库。充分挖掘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课程中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强化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将学生党建和思政工作做到学生当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确保全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各设区市清廉学校建设专责小组,各学校〕

11.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进一步健全学风建设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党建阵地、廉洁文化阵地等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科研诚信教育、考试诚信教育等。通过组织主题班会、宣讲会、讨论会等,积极宣传廉洁、诚信理念,选树典型,激励广大学生涵养清廉之风、诚信之风,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和规范学习行为。加强学生党员教育,激发学生党员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发挥学生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各设区市清廉学校建设专责小组,各学校〕

12.深化廉洁文化建设。大力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创新廉洁文化建设载体,丰富校园廉洁文化内容,不断提升廉洁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文明校园创建示范活动。充分发挥学校人才富集优势,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开展廉洁文化研究和阐释,形成一批廉洁文化理论成果。巩固清廉示范学校建设成果,围绕“一地一特色、一校一品牌”加强廉洁文化阵地建设。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中的廉洁基因,不断厚植廉洁文化土壤。组织开展清廉书画、清廉故事、微电影、微动漫、公益广告设计、书法美术作品展和征文比赛等活动,推动清廉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各设区市清廉学校建设专责小组,各学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清廉学校建设专责小组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牵头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其他责任单位的协同联动、定期会商,定期向上级专责小组汇报实施情况。各责任单位要协同配合,上级责任单位要加强对下级责任单位的指导,按时间节点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形成上下联动的合力。

(二)加强调研督查。要坚持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相结合,加强清廉学校建设督促检查,对思想重视、组织到位、工作突出的单位进行表扬鼓励,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及时督促,对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时纠治,确保清廉学校建设取得实效。定期通过会商会、推进会、研判会等形式,梳理短板弱项,研究改进举措,推动全区清廉学校建设全面平衡发展。

(三)发挥示范引领。充分发挥清廉学校建设示范单位引领辐射作用,持续巩固清廉学校建设的良好势头和丰硕成果,进一步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连点成线,以线带面,强化成果转化实效。持续强化与其他清廉单元的融合共建,进一步营造崇清尚廉的教书育人环境。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清廉学校建设责任单位要将清廉学校建设纳入重点新闻宣传年度总体安排,认真总结、挖掘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统筹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力量,加强清廉学校建设宣传,持续营造清廉学校建设的浓厚氛围,不断扩大清廉学校建设影响力,形成关心和支持清廉学校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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