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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中层干部、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5 发布者:组织部

各二级党委,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我校干部队伍建设,做好2023年中层干部、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中层干部、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由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督考核全过程,并处理考核过程中的违纪行为。

二、考核对象

全体中层干部、全体科级干部。直属附属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方法、步骤

(一)个人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中层干部、科级干部对照本人岗位工作职责,将履行职责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二)公示述职述廉报告。在学校内部对中层干部、科级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个人述职述廉。机关各部门中层干部统一安排时间进行集中述职述廉,二级院系中层干部在本院系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每人述职述廉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科级干部只做书面述职。

(四)测评会议。与会人员根据中层干部、科级干部的述职述廉情况及实际工作表现进行测评打分。中层干部测评分部门职工测评、群众代表测评、中层干部相互测评、学校领导测评四个层面进行。科级干部测评由中层干部测评和部门职工测评两部分组成。

以上分步进行:

第一步:学校按以下类别组织相应部门全体职工对中层干部、科级干部进行测评:

(1)各二级学院(系):基础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智能医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医学检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全科医学院、康复医学系、产业技术研究院

2)机关党委(分五个组)

一组:党办院办、组织部、统战部、人事处(人才办教师工作部)、科技处、科学实验中心、实验动物中心、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校工会、乡村振兴办

二组:宣传部、纪检监察室、审计处、教务处、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友办

三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基建处、临桂县桂医置业有限公司

四组:《华夏医学》编辑部、继续教育学院、信息中心、体育部、图书馆、大学外语部

五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武装部、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研究生处、团委

3)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按以上类别召开相应部门全体职工会议,对中层干部、科级干部进行测评。中层干部在会上进行现场述职述廉,与会人员对中层干部进行测评打分(被测评中层干部不参加打分)。科级干部不做现场述职,与会人员结合书面述职和平时表现对科级干部进行测评打分。请各单位提前1天将测评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数等情况报组织部。

第二步:召开全校中层以上干部和群众代表测评大会,与会人员对全校中层干部进行测评打分。

(五)测评结果汇总审核。测评工作结束后,组织部对测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组织部根据考核情况提出校本部中层干部考核等次建议,报学校党委审核。科级干部所在部门根据组织部反馈的考核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四、日程安排

(一)202418日至116日,在学校内部公示中层干部、科级干部述职述廉报告,请全体教职工审阅。

(二)202418日至116日,各二级党委分别召开全体职工会议,对中层干部和科级干部进行测评。学校党政正职和分管领导对相应中层干部进行测评。

(三)2023年119日前,召开全校中层以上干部和群众代表测评大会。

五、有关要求

请各二级党委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日程安排和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提前1天将测评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数等情况告知校党委组织部。

六、纪律监督

为保证年度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客观、真实,各级干部要提高对考核工作的认识,要正确对待自己和别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要严格按照考核工作的规范程序进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考核中的来信、来电、来访,组织部和纪检监察室要认真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学校党委。

组织部电话:0773-5895132

纪检监察室电话:0773-5895235

 

                             党委组织

20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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